場地及器材借用

場地及器材借用

聯合書院學生團體展示宣傳品申請

經註冊的學生團體可透過以下方法申請展示宣傳品:

  • 團體須在擬定展示日期前兩星期填寫電子表格
  • 書院會七個工作天內透過表格上的電郵地址回覆申請結果。
  • 申請如獲書院批准,團體須在展示日期前到學生輔導處(曾肇添樓二樓)繳交 1) 已有所需蓋印的申請表 2) 港幣五百元按金以完成申請程序 。
  • 團體須於展示期後立即清理場地及宣傳品,並於一個月內到學生輔導處申請取回按金,否則團體將被視作放棄按金,按金將捐作書院作教學用途。
  • 請細心閱讀申請須知
申請須知 網上申請

場地及器材借用 (只供聯合書院學生團體)

聯合書院已註冊學生團體可借用書院場地或器材,請經以下表格遞交網上申請。

  • 借用場地及器材必須在借用日期七個工作天前辦理手續,請同學盡早遞交相關申請。
  • 書院將於七個工作天內電郵/電話通知閣下申請是否獲批。
申請表格及借用須知 場地借用情況 器材目錄

舞台工作坊

**借用舞台時的注意事項:

書院每學期將舉辦工作坊,由書院職員示範舞台的組裝及拆卸技巧,並講解使用時需注意的重要事項。

舞台借用資格:

  • 學生團體每學年必須至少參加一次工作坊,才能在未來學年借用舞台進行活動。
  • 必須至少有一名曾出席工作坊的成員負責借用和歸還舞台。

**申請人在填寫借用表格時,應註明是否符合使用資格。書院將根據工作坊參與記錄檢查使用資格。若發現任何學生團體未出席工作坊,則不得借用舞台。

登記 (稍後公佈) 舞台借用前必讀資訊